与女朋友分手后,女朋友问我要分手费,还说按市场价算,一共问我要50000,我该不该给,你们怎么看

2024-12-01 13:15:47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第一,从法律角度来看,她要求这个五万块没有任何依据,起诉你的话你完全不要怕
第二,拿要五万块来要挟你结婚,说明她爱的不是你而是钱,既然你已经不想继续这段爱情,那么你们即使结婚,以后的生活也未必幸福
第三,但是你要妥善处理这件事,毕竟有些人为了感情什么事都做得出来,慢慢来,不要急,强扭的瓜不甜,她自己也知道,时间可以冲淡一切,可以让对方通过各种方式喜欢上其他人,那么你就可以提前解放啦,一举二得不是么!

回答2:

从法律上来讲,你们并没有真正成为合法夫妻,男女婚恋你情我愿,分手不应该承担法律责任,给不给看心意。

回答3:

这种情况可以不用给,双方都是非法同居,起诉的话都有错,都是年轻人都有青春,你也可以要青春损失费。如果感觉心中有亏也不差这点钱的话就另当别论了!

回答4:

不给,你也跟她要赔倍200000的青春费和种子费80万

回答5:

看你觉得自己有没有亏欠她 毕竟自己的钱也是幸苦赚来的 如果她没有真心对你却问你要这么多钱 多半是骗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