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限号的。
对于外省、区、市核发号牌(含临时号牌)的机动车,进入六环路(不含)以内道路行驶的,须办理进京通行证件。
1、初次办理的,须到本市各进京检查站或者办证处办理有效期为7天的进京通行证件;有效期届满需要延期的,可以到本市交通支、大队办理1次有效期为5天的进京通行证件。进京通行证件应放置在车辆前风挡玻璃内部左下侧。
2、初次办理进京通行证件时,应当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驾驶人的身份证明和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2)机动车行驶证;
(3)有效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4)有效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
(5)经本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确认车辆符合环保要求的凭证。
外省、区、市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还需提交登记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核发的危险品运输资质凭证。
扩展资料
下列进京机动车,无需办理进京通行证件:
1、已经领取外埠客运通行证的长途客运汽车和省际旅游客运汽车;
2、已经领取本市公安机关核发的爆炸品通行证运输爆炸品的车辆;
3、已经领取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许可证的剧毒化学品运输车辆;
4、军队、武警车辆及执行任务的警车、救护车等特种车辆。
5、持道路运输证件的省际长途客运车辆和省际旅游客运车辆。
参考资料来源:北京市交管局--关于对部分机动车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1、不限行,但要办理进京手续。在进京每个路口办个外埠车辆进京许可证。
2、自2011年1月1日起,对非本市进京载客汽车采取以下交通管理措施:
(1)非本市载客汽车(含临时号牌车辆)需进入五环路(含)以内道路行驶的,须办理进京通行证件(进京客车通行证、北京市区通行证)。
(2)持有进京通行证件的非本市进京载客汽车,工作日7时至9时、17时至20时,禁止在五环路(含)以内道路行驶。
除规定的北京东、西长安街和二环主路外,其他地方不限号。
长安街沿线及二环主路有关规定:
1
每天---7时至20时,中型普通客车、面包车(包括北京牌照、外地牌照)禁止在北京长安街沿线及周边道路通行。
2
每天---6时至22时,外地牌照的载客汽车,禁止在北京二环主路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