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期间可以聘请律师。犯罪嫌疑人自第一次被讯问或者被侦查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维护自己的权利。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自第一次讯问或者被侦查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时,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刑事诉讼法》第34条第1款和第2款
自第一次讯问或者被侦查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时,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内,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羁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
当然有必要请律师,根据法律规定,只要被拘留之后,就有权利请律师了。律师可以合法的保护合法的权利。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代理申诉辩护等。
刑事拘留期间可以自行选择是否委托律师,如果能委托律师,告知应有的权利及家属与办案机关的看法,做到心中有数。案件办理的程序及有哪些办案人员会来提审,都可以提前预知,能确保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 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刑事拘留期间可以自行选择是否委托律师,如果能委托律师,告知应有的权利及家属与办案机关的看法,做到心中有数。案件办理的程序及有哪些办案人员会来提审,都可以提前预知,能确保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 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
1、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措施,说明案件性质比较严重,并且犯罪嫌疑人的口供基本上是在拘留期间取得。
2、大部分犯罪嫌疑人是第一次进看守所,不知内部规定,总以为看管自己的人员就是办案人员,内心不知自己犯的事有多严重,也不知道自己有什么权利,还担心被刑讯逼供。甚至办案人员叫他们签字,他们看都不敢看或与自己说的不一致就签了,这样的话对自己是相当不利的。
3、律师在刑事拘留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提出意见。还可以与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确保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1、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措施,说明案件性质比较严重,并且犯罪嫌疑人的口供基本上是在拘留期间取得。
2、大部分犯罪嫌疑人是第一次进看守所,不知内部规定,总以为看管自己的人员就是办案人员,内心不知自己犯的事有多严重,也不知道自己有什么权利,还担心被刑讯逼供。甚至办案人员叫他们签字,他们看都不敢看或与自己说的不一致就签了,这样的话对自己是相当不利的。
3、律师在刑事拘留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提出意见。还可以与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确保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本人认为:拘留期间犯罪嫌疑人与外界隔离对其来说是人间地狱,不知所措。这时候如果能委托律师,告知应有的权利及家属与办案机关的看法,做到心中有数。案件办理的程序及有哪些办案人员会来提审,都可以提前预知,能确保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六条 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
第三十七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