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共管理是指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西方各国为了应对财政危机和政府的信任赤字、绩效赤字而开始的大规模的政府改革。即政府管理的运作发生了变化,由传统的、官僚的、层级节制的、缺乏弹性的行政,转向市场导向的、因应变化的、深具弹性的公共管理。法汉姆及霍顿提出了新公共管理的特征,具体如下:
(1)采取理性途径的方式处理问题。指在设定政策目标及阐明政策议题时特别强调战略管理所扮演的角色及作用。
(2)重新设计组织结构。其目的在于使政策制定与执行相分离,并且必须对服务的传输建立起一个赋予责任的行政单位。
(3)改变组织结构。使官僚体制更为扁平化,授权给管理人员,以利绩效目标的实现。
(4)依据经济、效率、效能等标准来衡量组织成就。发展绩效指标,使组织的成就能够被加以比较和测量,并据此进一步提供信息来作为未来决策的参考。
(5)改变现行的政策。使公共组织能在被传统公共服务价值所支配的文化中,转换成为“新公共服务模式”,强调与市场及企业价值相适合的文化。
(6)运用人力资源管理技术。其目的在于淡化集体主义的色彩而采取个人主义的途径,包括寻求动员员工的支持和承诺来持续地进行结构与组织的变革等。
(7)试图建立一种弹性、回应性及学习的公共组织,并发展一种将大众视为顾客、消费者及市民的“公共服务导向”。公共服务不再由专业的供给者来支配,而是以回应人民真正的需求来提供公共服务。
(8)以契约关系来取代传统的信托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