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丈夫向妻子借钱给公公治病,离婚后不需要还钱,因为这笔借款是用于家庭生活,赡养父母属于家庭生活的一种必要支出。
只有用于生产经营的,或者用于其他个人事务的,才是有效的,才能在离婚时要求对方偿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六条 夫妻之间订立借款协议,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用于其他个人事务的,应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离婚时可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
不要还,那本身是婚内夫妻共有财产,不能算借,鸡毛蒜皮。
夫妻共同财产,哪有借钱一说,更无需还钱了。
这个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