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会计与财务会计的比较

2025-02-03 03: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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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由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与由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制度》均在各自的管辖领域中对经济业务的相关处理原则作出了规范性的限制,都具有非常大的影响力。正因为所得税会计与财务会计的领域不同,二者相互促进和影响,但是从本质上来讲,二者具有很大的区别,在很多方面都存在不同之处:
1.所得税会计与财务会计的核算目的比较
由于所得税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处理遵循不同的原则,其各自的核算目的也不同。财务会计的目的在于将企业以及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现金流量等财务活动的运行情况真实地反映出来,并通过会计账户以及财务报表的形式,为使用者也就是企业行政单位的相关利益者提供所需的财务信息资料,进而为其进行决策提供有用可靠的信息。而所得税会计则是以保证税收为目的,根据公平原则、社会政策原则以及其他相关的税法规定,对企业以及行政事业单位应该向国家所缴纳的税额进行核算,确定在一定的时期内需要返还的所得税额的计量。
2.所得税会计与财务会计的法律依据比较
从法律依据的角度上来看,所得税会计与财务会计也存在一定的差异,税收是体现经济的宏观发展,而会计则是满足企业相关经营投资者等个体的需求。所得税会计是以国家现行的税法规定及其实施条例为依据,如《企业所得税法》以及《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都是其征税的重要依据。通常按照统一的计税标准,以所得税申请表的方式向纳税人征收所得税,具有一定的强制性。而财务会计则是依据《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等进行核算,并制作出财务报表,要具备一定的客观真实性,具有一定的自主性。
3.基本前提的差异分析
(1)纳税主体与会计主体
就所得税会计与财务会计的主体而言,二者具有一定的联系但通过时也有一定的区别。所得税会计主体也就是所说的纳税主体,其主要是指能够独立承担纳税义务的企业单位,大部分的纳税企业或行政单位都属于纳税主体。而会计主体则主要是指财务会计进行财务核算的某个企业单位或组织机构,财务会计所处理的数据以及财务信息都在某个特定且相对独立的单位机构内,多数的法律主体都属于会计主体,但并非所有的会计主体都是法律主体,例如一些不能够对民事法律责任进行单独承担的单位就不属于法律主体。
(2)纳税年度与会计分期的比较
纳税年度主要是指纳税人按照税法的相关规定计算和缴纳税款的期间,通常以一年作为一个纳税年度。如果纳税人的一个纳税年度的期间开业,但是由于合并或破产等其它原因而导致经营时间不足一年时,就要以其实际经营的期限作为一个年度。而会计年度通常是会计的分期,通常也是把一个年度作为一个会计期间。
4.所得税会计与财务会计的核算原则比较
(1)权责发生制
在很多的国家的税务局都以权责发生职位基本原则,但是其在所得税会计和在财务会计中的应用存在一定的差别。财务会计的核算主要就是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以保护政府税收收入为目的。而所得税会计在以权责发生制为基本原则的同时,如果为了避免企业或行政单位幕后对利润进行操控来逃避税款,以保证财政收入,也会采用收付实现制的方式。
(2)确定性原则
在所得税会计处理的过程中,不管纳税人什么时候支付可以扣除掉的费用,其经济业务所导致的收入或者支出的金额都要具有一定的确定性,而对于未来不一定发生的业务,税法往往不会进行确认。递延法就是确认性原则的实际体现,递延所得税是由于可导致产生暂时性差异的交易事项所造成的,其所适用的所得税税率就是确定的,这与财务会计所采用的历史成本原则对一些经济事项进行报告是很相似的。
(3)税款支付能力原则
纳税能力主要是指纳税人按照税法的相关规定确定其应纳税所得额,具有相同的应纳税所得额同时税率也相同的纳税人应该承担相同的税款额数,由此可以看出,纳税能力体现出了合理负税的原则,但是,在考虑纳税人的纳税能力的同时也要充分考虑纳税人税款的支付能力,防止企业或行政事业单位的应纳税所得额确定后但却没有实际的税款支付能力,因此,所得税会计在处理会计事项时,要优先以税款支付能力为原则。
5.会计计量的对比
根据税法的相关规定,所得税会计在处理交易和相关的会计事项时必须采用公允价值来确定纳税人的应纳税所得额。而财务会计的计量则主要采用历史成本的计量属性,换句话说,财务会计只有在活跃的市场下,并且能够具有市场公平价格的情况下,才会对公允价值进行核算。如果企业所持有一定的资产发生变动时,财务会计要根据对其损益进行确认,而所得税会计只能对其进行确认却不能对其资产的税基随意进行调整变更。
6.税收政策与会计政策的差异
国家为了实现对经济进行宏观调控,保护税基,对于财务会计和所得税采取了不同的政策。根据税法的相关规定,所得税会计应该采用年限平均法对固定资产进行折旧,同时明确规定了最低的折旧年限。而在会计准则中,要充分对客观环境、技术的进步速度、固定资产折旧额的分布特征等因素后,在对固定资产折旧的方式以及折旧年限进行选择和确定,企业或行政事业单位在一定程度上具有一定的自主选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