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之后企业间无息借款有什么税务风险

2025-01-07 09: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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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诈骗一点都不要交税

回答2: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第十四条规定,下列情形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一)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二)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企业间借款按“无偿提供服务”划入视同销售范围。按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