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还住在一起,属违法吗

2024-12-04 02:4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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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离婚后还经常住在一起,不是违法。

无论是修改前的婚姻法,还是修改后的婚姻法,都没有规定男女不能同居生活,或者说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就同居生活的行为是违法行为。

2003年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一条规定: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扩展资料:

婚前同居到底是错是对不论,但有几点一定要考虑:

1、负担房租的经济能力

至于为什么把这点作为第一点来说呢,主要是因为这点很现实。两人之间不可能希望某一方完全承担租金的,毕竟现在的租金也不便宜,当把所有负担都推给一方的话,会容易承受不起压力的。

2、确认这个人对你感情

真心爱你的人选择与你同居,主要是为了能更方便地照顾你,两人之间也能有个照应。而虚情假意的人提出同居,无非就两点,一点是为了要你当免费保姆,还有一点就是便于得到性满足。

3、确认这个男人是否愿意承担生活家务

这点是已经同居后而后悔的女人经常吐槽的一点,就是自己的男友在同居之后家务活从来不做,洗碗、拖地这些事都得她自己做。每天下班都已经够累了,还得回同居的家里做饭打扫卫生,真的很心累。

4、确认两人是否做好情感磨合的准备了

要知道有许许多多的小问题,都会在同居之后暴露出来,因为同居生活就相当于展现了自己的生活习惯了。而且还有许许多多平时没见过的缺点与面目,例如同居之后才发现他特别邋遢,或者是一个喜欢热闹而另一个喜欢安静的环境差异等等。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同居

回答2:

离婚后还经常住在一起,不属于婚姻关系,属于同居关系,不违法。

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

离婚的法律后果:

1.夫妻之间的配偶身份关系解除

2.基于夫妻关系而形成的夫妻之间的相互扶养义务和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也随之消灭

3.同时双方的结婚自由的权利又得以恢复

从以上可得知,离婚后双方的结婚自由又得以恢复,离婚双方是可以选择再在一起的。法律上有规定男女双方离婚后可以自愿选择复婚。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重新确立婚姻关系的行为。就是复婚。

复婚程序复婚是一种法律行为,如果男女双方离婚后又自愿要求恢复夫妻关系的,说明双方的感情并未完全破裂,或造成离婚的原因已被消除。

在这种情况下,法律允许双方重新确立婚姻关系。但是,婚姻关系是一种法律关系,它的产生与消除都必须经过法定的程序,复婚同结婚所要履行的手续一样,都要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将原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缴回撤销,发给复婚登记证,恢复其合法的夫妻关系。离婚当事人双方不经复婚登记,私下同居,不能取得合法的夫妻身份,也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

《婚姻法》第28条规定:

“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婚姻法登记办法》第八条规定,双方当事人必须亲自一起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复婚,还必须出具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婚姻登记机关即发给《结婚证》,收回《离婚证》或离婚法律文书。

扩展资料:

离婚后的法律效果

1、人身方面

(1)夫妻之间的配偶身份关系解除

(2)基于夫妻关系而形成的夫妻之间的相互扶养义务和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也随之消灭

(3)同时双方的结婚自由的权利又得以恢复

2、子女抚养方面

(1)子女无论由父方或母方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2)故对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3)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4)对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5)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同居权是基于配偶身份产生的权利,夫妻住在一起,是结婚后夫妻的同居权的表现之一。

同居是指合法婚姻关系的双方当事人共同生活,包括夫妻共同寝食、相互辅助和进行性生活。共同生活的一个固有要素是共同居住。

即同吃、同寝、同作和同住所,是一种男女的相互托付,其中人身特权是主要内容,而性特权尤为突出。这一特殊的人身方面的义务,实际意味着配偶间正常性自由和配偶以外不正当性生活的无自由或禁止。

夫妻如果离婚后,就会丧失配偶权,还住在一起会被认定为同居。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婚姻法

回答3:

民法典规定,夫妻离婚后,如果双方都没有婚姻关系的,同居是合法的,如果离婚后一方建立婚姻关系后,还同居的,就违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婚姻家庭的禁止性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非法同居会被判刑吗

1、非法同居是指男女共同生活,但既没有结婚,对外也没有以夫妻名义出现,别人也不认为他们是夫妻,男女双方未构成事实婚姻关系。一旦非法同居的男女以夫妻名义生活在一起,别人也认为他们是夫妻的,如果其中一方或双方是已婚,那么非法同居的双方就构成了事实上的重婚。

2、无论是法律上的重婚(即两次婚姻均经过婚姻登记)还是事实上的重婚(即一次婚姻是经过合法登记的,另一次婚姻是未履行过法律手续的事实婚姻),都构成重婚罪,应受到法律制裁。

3、对于无配偶者之间的非法同居,因双方均没有婚姻关系的存在,因此,任何一方与第三方登记结婚均不构成重婚。

4、根据上述规定,非法同居是民法上的制度,而重婚既是民法上的制度,也是刑法上的制度。

回答4:

离婚还住一起的,属于同居关系,不是违法行为,但不受法律保护

回答5:

如果领取离婚证
或法院判决离婚后
仍居住在一起的,属于非法同居关系
属于道德问题,不是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