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交社会养老保险没到退休年龄死了钱能退回吗

2024-12-05 16:1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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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个人账户余额可以退还,统筹部分不予退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扩展资料:

参保人去世后个人账户资金可由被委托人申请清算。

办理清算时被委托人应携带参保人本人有效证件、(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代办人有效证件)被委托人本人有效证件、社保卡或医保卡,一次性发放养老金;

职工死亡的,还应当提供户籍注销证明的原件或及复印件或死亡证明的原件或复印件(或火化证明)的原件或及复印件到邻近(直属单位人员至市医保)的区县医保中心办理。直属单位人员至市医保中心办理。

回答2:

交了社会养老保险,没到退休年龄就去世了,以前所交纳的钱可以继承。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个人账户养老金具有强制储蓄性质,属于个人所有,个人死亡的(包括退休前和退休后),个人账户养老金余额可以继承。

  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也是职工参保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一部分。

  (1)丧葬补助金,是职工死亡后安葬和处理后事的补助费用,目前全国没有统一标准。从某些地方规定来看,丧葬补助金一般按照职工死亡时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月数计发,如大连,丧葬补助费为本市上一年度3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

  (2)遗属抚恤金,是职工死亡后给予其家属的经济补偿和精神安慰。遗属抚恤金各地规定不一样,有的没有规定抚恤金,只规定按月发给遗属救济费;有的规定了一次性抚恤金,还规定按月发给遗属生活补助费,如大连,除了按照本市上一年度10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的标准发给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费外,供养直系亲属还可以按当地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以及物价补贴之和领取亲属救济费。

  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的社保待遇:

  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病残津贴是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对前述特殊参保人员给予的经济补偿。病残津贴属于新制度,目前还没有相应的津贴标准,需要出台相应的配套规定。

回答3:

回答4:

可以退,但是只能退个人账户里的社保费用,企业交的是无法退还给你的。

回答5:

既然死了,那就不要在乎钱不钱的了,吃进去的肉要人家吐出来,只能是吐骨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