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度变化率就是加速度”这句话是错误的。
加速度是速度变化量与发生这一变化所用时间的比值Δv/Δt,是描述物体速度变化快慢的物理量,通常用a表示,单位是m/s2。
也就是说,加速度是速度变化量与时间的比值。
加速度是矢量,它的方向是物体速度变化(量)的方向,与合外力的方向相同。
计算方式:
①在最简单的匀加速直线运动中,加速度的大小等于单位时间内速度的增量。
②动点Q做一般空间运动时,速度矢量的变化和所经时间△t的比,称为△t时间内的平均加速度。
③时间间隔△t趋于零时,平均加速度的极限称为瞬时加速度。
因而加速度的严格定义为:加速度矢量等于速度矢量对时向的导数,其方向沿着速端图的切线方向并指向轨迹的凹侧。
注意事项:
①当物体的加速度保持大小不变时,物体就做匀变速运动。
当物体的加速度方向与大小在同一直线上时,物体就做匀变速直线运动。
②加速度可由速度的变化和时间来计算,但决定加速度的因素是物体所受合力F和物体的质量M。
③加速度与速度无必然联系,加速度很大时,速度可以很小;速度很大时,加速度也可以很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