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别人殴打我怎么办呢

2025-01-25 12:2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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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遭到别人殴打,应当及时向公安局报案。

公安局接到报案后,应当及时赶赴现场,控制打人者。并且委托法医鉴定中心进行鉴定,如果构成轻伤以上,就涉嫌故意伤害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是轻微伤应当进行行政处罚。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并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应受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回答2:

小心行事,别走夜路,你还可以拿着他发给你的消息或者录音去公安局报案说他威胁你。平时不要欺负他人,做个有道德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