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你给出的信息来看,甲公司是一家刚刚经过核名的公司,在正式获得营业执照之前这段时间,应初为筹备期。此期间的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应由三个股东来承担,一但甲公司注册成立后,这部分债权债务转由甲公司承担;如果甲公司最终未能注册成功,该电视机如何处理由ABC三个股东事前约定解决。
1、甲、乙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的内容只要不违法,应视为有效。
2、乙公司在交付电视时甲公司仍未能完成注册,这个电视机的所有权归ABC三人所有。
3、购买这个电视机的费用就由ABC三人按约定支付,待甲公司注册完成后可按ABC三人事前的约定转到甲公司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