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内部设置5个科。分别是:综合科、管理科、贷款科、财会科、监督检查科。
综合科:
职责:1、协助中心领导组织协调日常工作,督办领导布置的各项工作;
2、负责政工、人事、宣传、党群、劳动关系管理工作;
3、负责组织协调中心各项管理制度、发展规划的制定和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办法的考核兑现工作;
4、负责中心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文书管理、信息汇总、整理和发布工作;
5、负责会议、培训、对外宣传和接待的组织安排工作;
6、负责中心的经费核算、固定资产和办公用品等行政后勤的管理工作;
7、负责中心所有需要长期保存的档案管理工作;
8、负责中心所有人员的工资审批、发放、社会保障费用的交纳和管理工作;
办公地点:阳光大厦22楼;
管理科:
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有关法规,按规定归集管理住房公积金,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2、负责办理市区范围内市级、中央、省及外地驻潍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登记、管理工作;
3、负责住房公积金的催缴,对未缴存和不按时缴存的单位制定相应的催缴措施;
4、办理住房公积金的支取、转移业务;
5、负责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调整、账单打印、发放、对账工作;
6、负责督促、检查、指导各县市区的住房公积金征管工作;
7、负责编制、上报住房公积金归集计划、月份执行情况报表及情况分析工作;
8、负责清理、回收项目贷款,保证住房公积金资金安全。
办公地点:潍坊市行政审批服务大厅;
贷款科:
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的各项政策法规,拟定我市的贯彻措施和施行办法;
2、负责指导、监督各县市区的公积金贷款业务工作;
3、负责办理市区范围内市级、中央、省及驻潍单位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工作,按规定程序审核、审批个人公积金贷款;
4、负责做好公积金个人贷款合同的签订、抵押、发放、回收等工作;
5、负责公积金个人贷款的事前、事中、事后审查监督,切实防范贷款风险;
6、负责市中心贷款档案的审核、整理、归档工作;
7、负责拟定年度公积金个人贷款发放计划。
办公地点:建设银行潍坊市分行新华路支行;
财会科:
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有关法规,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章和财务、会计制度进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
2、负责市区范围内市级、中央、省及驻潍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核算工作;
3、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财务收支计划及财务报告的编制、分析、说明;
4、负责指导、监督各县市区住房公积金业务的会计基础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核算收入、支出;
5、负责有关财务会计管理政策的拟定、检查、指导;
6、负责协调有关部门搞好资金调度管理,确保业务工作正常运行、资金安全;
7、负责向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报告公积金预算、决算、增值收益分配、呆坏账核销方案等材料的拟定工作;
8、负责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的计算、贷款本息的回收及核算工作;
9、负责有价证券的管理工作,确保安全。
办公地点:阳光大厦22楼;
监督检查科:
职责:1、负责中心信息网络系统的规划、建设、维护工作;
2、负责中心在用计算机的日常保养、维护工作,确保业务工作正常、安全运转;
3、负责对计算机进行例行病毒检查,防止病毒传播,定期清除计算机病毒;
4、负责对信息网络系统及计算机使用人员的培训工作;
5、负责住房公积金有关数据的备份工作,并异地存放,确保数据安全;
6、负责住房公积金网站的建设、管理工作;
7、负责住房公积金信息管理系统软件的升级、管理工作;
8、负责住房公积金信息管理系统各使用部门的组织、协调工作;
9、负责向领导和有关部门提供住房公积金监管信息、资料。
办公地点:阳光大厦22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