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犯坐牢后,受害者的损失谁承担

杀人犯坐牢后,受害者的损失谁承担
2024-11-01 00:3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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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追究刑事责任并不能免除民事赔偿,提起公诉的时候被害人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

  相关规定:
  《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刑法》第三十六条 【赔偿经济损失与民事优先原则】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
  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犯罪分子,同时被判处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先承担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

回答2:

应该找杀人犯家属进行赔偿。
1、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2、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3、对附带民事诉讼作出判决,应当根据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确定被告人应当赔偿的数额。
因为刑事审判已经终结。对此应当提出民事诉讼。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等费用;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等费用。
该犯罪人已经成年,应该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应该用犯罪人的个人财产进行赔偿。如果犯罪人没有个人财产,亲属愿意代为赔偿是可以的。但是亲属没有为犯罪人承担赔偿的义务。

在对被害人家属赔偿这一块儿,我们国家暂时没有完善的立法。
不过法官在量刑时会考虑被告人对被害人家属的补偿,以及被告人是否得到被害人家属谅解等,但这都不是强制性的。
至于强制性赔偿的部分,如对于丧葬费等,法院也只能从已知的被告人财产中划拨,但是杀人犯通常都不会有很多可供执行的财产,所以刑事犯罪的赔偿往往是杯水车薪,根本不足以赔偿被害人、被害人家属的损失。
如果财产归杀人犯所有,判决生效后,可作为其个人财产强制执行。但是如果其亲属无劳动能力收入,且需要他赡养,应当给其亲属留下适当的份额。其余的可强制执行作为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