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则上,女方不可出卖房子,因为根据协议,房子已经属于孩子的财产,拥有独立的权利,但需要做过户登记权利才完整,但这不影响房子归孩子所有的协议有效的事实。对于孩子的监护人,只有在为孩子的利益考虑,在有利于孩子的财产权利时才可以出卖房子。但如果真出卖了,那么这个协议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也就是说第三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了这房产,并已经做了过户登记,那么买卖是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