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便房产证上没有女方的名字,房子依然可能为夫妻共同财产。财产分割要根据财产的性质决定,有夫妻共同财产就分割,没有就不分。法律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方法,仅有一条原则性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至于司法实践中,基层法院如何适用上述原则,可以说操作手段很灵活。不同的法院有不同的惯例,这些问题可以当面咨询本地婚姻法律师。
一、房子是婚前买的还是婚后?
1、如果是婚后买的。
(1)如果只涉及男女方买房,根据《婚姻法》第17条(内容不附上了,呵呵)、《婚姻法解释(二)》第19条 “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只要是婚后买的,只要夫妻之间没有约定,则无论房产证登在谁的名下,都应该认定为共同财产。
(2)如果涉及赠与,赠与方未明确说赠与一方,则应该都是共有。
2、如果是婚前买的。
(1)如果只涉及到男女买房子,则各自按照出钱的比例分到相应部分。
(2)如果有赠与的情况,赠与方明确赠与双方则是共有,否则是受赠人只能是一方。
二、是否还有特殊的获得问题?——这点你的问题我看不出了,不好意思,只能按照规范来回答了。建议自己看看《婚姻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
三、当然离婚分共同财产如何分,似乎法律规定不具体(《婚姻法》第39条)。只能去争这个权利。
如房产是婚后两人的共同财产,需有明确的公证手续,或是能够证明其是你俩的共同财产,就会有你的一半。不可能什么都得不到。
这关键要看房子是婚前购买还是婚后购买。。,是否有共同还贷等,而不是看房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