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性质是个人债务,法院不可以强制执行债务人与前配偶的共同房产。
债务性质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债务,法院可以强制执行债务人与前配偶的共同房产。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则对此又作出了进一步的详细规定,将其分成结婚前所欠债务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欠债务两种情形进行规定。主要内容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对一方婚前已经形成的债务,原则上认定为夫妻中一方的个人债务;债权人能够证明所欠债务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
第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则未欠债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对抗债权人的请求。
既然是前配偶肯定不行的。因为离婚时候财产肯定分割明确了。
现在如果还是共有,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