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监狱中,原生效判决不会因为罪犯不服管教而加刑,但是如你所说的试图逃避,斗殴打架,等可能触犯其他法律,那是另外的事了。
如果“殴打其他犯罪人,不服从管教,企图逃跑”等情节严重到构成犯罪的,按照先减后并的原则决定执行的刑罚(参见刑法71条)。也就是说,如果再次构成犯罪的,是可以加刑的。
当然可以,也是要经过审理的。
可以的,如果你想住的更久一点建议你把狱警杀了个!祝您在里面过的愉快!
广东胡律师:殴打其它犯人,不服从管教,企图逃跑之类会构成新的犯罪,会加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