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判决的离婚的依据在于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与是否是第二次起诉离婚没有直接关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适用普通程序的一审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适用简易程序的一审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二审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婚姻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婚姻法》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婚姻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规定第一次起诉离婚判决不准予离婚,需要原告在没有新的离婚理由和证据前提,在一审判决下达之后6个月,才可以再次起诉离婚。
法院判决是否准予离婚的依据,是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只要有夫妻感情破裂证据,在法院调解无效前提,法院会判决准予离婚。
《婚姻法》:
一般来说,二次判离机会很多,以为二次起诉表示夫妻感情没有好转的迹象。
会,肯定会
这就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定了,如果双方同意,可以直接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方便快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