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本分户需要什么条件法律详情

2024-11-10 06:4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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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户口分户程序如下:户内成员仍在本址居住,因婚姻关系或者房屋产权变化等原因需要分户的,可以提交《居民户口簿》、原户主《居民身份证》以及下列材料之一,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一)《结婚证》;(二)《离婚证》或者人民法院离婚判决书、调解书;(三)人民法院对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分割的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等(不含夫妻间确权);(四)县级以上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析产后的私房产权证、分割后的公房租赁使用证明(不含夫妻间确权)。

回答2:

回答3:

公民因婚姻关系变更等原因,且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以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立(分)户。

第十二条 符合家庭户立户条件的,可以由户主向经常居住的合法稳定住所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家庭户立户登记,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家庭成员身份及相互关系证明;

二、房屋产权证或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农村地区的宅基地使用权证;

三、农村地区已婚子女夫妻双方户口与父母同在一个住址(院落)的,办理在同一个住址分户的,需提供结婚证。

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发生转移,原住户户口迁出后,新入住户可以持上述证明材料申报立户登记。

原则上一个住址,只登记一个家庭户口(上述第3款情形除外)。非住宅用房、违法建造的房屋,不予登记户口。

因此,符合以上规定,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以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立(分)户。

(二)注意事项

一、居民户口簿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状况以及家庭成员间相互关系的法律效力,是户口登记机关进行户籍调查、核对的主要依据。户口登记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户籍调查、核对时,户主或本户成员应主动交验居民户口簿。

二、户主对居民户口簿应妥善保管,严禁私自涂改、转让、出借。如有遗失,须立即报告户口登记机关。

三、居民户口簿登记权属于户口登记机关,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簿上作任何记载。

四、本户如有人员增减或者登记事项发生变动,应持居民户口簿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登记。

五、全户迁出户口管辖区的,应向户口登记机关缴销居民户口簿。

一般来说家里的户口本是不会发生什么变化的,而且户口本是长期有效的,只要家里没有出现什么人员的变动便不需要对户口本进行任何的操作。当是当需要进行分户的时候,就需要重新办户口本,而且如果出现一户人家都将户口迁出的时候还需要进行销户。

拓展内容:

农村户口分户的好处:

宅基地是农民最重要的财产,一个农村户口除了历史遗留有多处宅基地外,很难拥有两处以上宅基地了,但按照“一户一宅”的方针,我国每户农民都有一块宅基地的使用权,所以分户之后,能够拥有2块宅基地这便是有利之处。值得注意的是:

1、公民分户的标准是一家虽同居一处,但经济独立,分别生活,可以分别立户。

2、分户的条件是实际住房有两个以上自然间,且单独生活。单元楼房的分户仅限于离婚分户,筒子楼的分户按平房分户办理。自建房等违章建筑不予分户。

回答4:

  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一、关于办理户口分户的审批条件:

公民因婚姻、居住等原因分开生活,申请分户、立户的。

二、需审核证明材料

1、申请人书面报告。

2、原《户口簿》。

3、新家庭的成员名单及单位证明,或房产证明。

4、属结婚或离婚分户、立户的,还须提供《结婚证》或离婚证明。

三、办理步骤

公安派出所受理后,对理由正当、证明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有关手续,同时制发新的《户口簿》。

回答5:

分户一般要满足二个条件:一、分出去的户主满18周岁。二、分出去的户主满足有独立居住空间的要求。比如另外有房产或者原来的房屋满足有二个出入口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