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在员工不知情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是否可以对其电脑或办公室行为进行监控?
答:我们倾向认为用人单位可以在上班时间对于员工的工作电脑进行监控,同时可以在办公室的公共区域安装摄像头进行监控。正如前面所述,劳动者将自己8小时内的时间让渡给了用人单位。8小时内理应是全身心地投入工作,而且工作电脑的唯一用处就是为了工作。所以用人单位对于员工的工作电脑进行监控不存在侵犯其隐私的行为,除非员工使用工作电脑处理私人事务才会存在侵犯隐私的可能。但我们建议用人单位将此情况事先向员工进行说明,做到“先礼后兵”。
问:员工如果发现自己的电脑和行为受到公司监控,是否可以要求维权?
答:如果用人单位对于员工的私人电脑进行监控或者在公司隐秘场所安装摄像头(比如厕所、更衣室)属于侵犯员工个人隐私的行为。员工可就用人单位的侵权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侵权责任法》第二条规定:“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第三条规定:“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因此,员工可就用人单位的侵权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一般在办公区域安装摄像头是可以的,但单位应当明确告知员工哦
单位在上班公共场所转的话一般不会认定侵犯隐私权。
谈不上侵犯隐私行为,只要不拍摄私人空间。
监测公共区域的话不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