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辞职信到厂里人事部,保安不收,快递员进不去工厂!快递单能作为劳动仲裁证据吗?

2024-11-27 12:05:10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走人完全没有问题。
关键是工资是否给你发,实在不行就仲裁,试用期内只要提前3天告知就可以走人,告知的意思是你告诉他,不是他理解或者同意,既然已经送快递了,干脆就改一下快递单子,注明“某某辞职信原件”。
实在不放心的话,干脆登报,找一个影响大一些的地方性报纸,登报告诉公司你不干了,花点儿钱就行,但是不到最后一步还是别闹翻比较好。

回答2:

  现在是2014年2月7日,你自己的事为啥不亲自将辞职信递交劳动人事部门?你想辞职,只需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向工厂劳动人事部门递交辞职信〔切记:要求工厂在你的“劳动者送达、移交(文书、材料)签收单”签上姓名和日期〕,不需要征得工厂的同意。你继续上班满30天,在第31天就可以中止工作,有权要求工厂办理辞职的手续,工厂应该予以办理,同时一次性付清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给你出具辞职证明(《劳动合同法》第50条),否则用人单位就是违法。

  《劳动法》第31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法》第37条 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回答3:

建议你使用邮政快递。

回答4:

上头也不会给你试用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