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能帮我把以下案例分析一下?要从法律(婚姻法)的角度分析

2024-11-24 17:19:14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第一种,房产证是某女的丈夫在结婚前办理完毕的,所以按照物权法的规定,这套房子应属于丈夫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增值部分不予分割。但是某女所付的装修费和几年来还的房贷,应适当予以返还。

第二,按照物权法的规定,如果产权证是在结婚登记后才办理完毕的,则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要求进行分割。

  但是第二种情况我特别要提醒大家一下,就是目前这种房产权利的归属,它还是有争议的。也有的专家学者提出来,说这个纯粹以产权证的登记时间为限,来判断这个房产权利归属,有点不公平。所以他们也会考虑比如说结婚前的付的这个首付占整个房款比例有多少?两口子在这个结婚前的还贷和结婚前的出资,哪头更大哪头更小?他也要有一个分析和判断。总之呢,最后他考虑的是一个什么呢?基于一个公平的理念,来看看这个房产的归属。
不会的找百度啊!

回答2:

第二题
要看是不是善意取得!
《中国物权法》
第一百零六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融资租赁交易中租赁物件的占有、使用、收益权归承租人,但处分权归出租人所有。因此承租人无权处分租赁物件。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就算承租人非法处置了出租人的资产,出租人也有权向承租人追索。

我们再看法律另有规定外条款。

回答3:

1、可以分割
2、和约有效,丈夫可以要求分割买房所得的钱
3、要求损失费是不合法的
4、可以离婚,但是妻子没有工资来源的话,丈夫必须承担前妻的费用
5、可以撤销婚姻关系
6、儿子对父亲有赡养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