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商法实际上是直销的模式,很多直销企业都以这个三商法为理论依据,即通过经销商直接销售给最终受益者,依靠人际网络这种多层次直销模式进行销售的团队销售模式。”是二十一世纪最先进的销售模式,实现无货品积压,只有一个中间环节(即经销商),譬如安利雅芳天狮完美,中国李时珍等。
三商法的特点
所谓的三商法也就是分析“以人为店铺,无店铺经营的多层次直销”,它是一种人员销售。根据分析,这是一种低效率的销售方式,尽管它有面对面的个性化销售及良好的售前售后服务,但是,它有一个基本的缺点,就是它的销售主要依靠人员销售,因为人的成本是最高的,没有高利润(或达到一定利润额)的产品及良好的相关支持,人的效率相对就比较低。
所谓的三商法鼓吹的五级三阶制在今天的中国是《禁止传销条例》严禁的。即使在开放直销的国家和地区,它也是异端邪说,无法成为行业的共识。对广大民众来说,最简单的判断可以借用民间的连锁信的路子。
打着三商法旗号的公司绝对不可以做,因为它的奖金制度听上去再合理,加入再自愿,再没有强制性,再所谓可以缓解贫富差距,也是属于扰乱社会,非法的传销行为。是否合法,只取决于国家的法制。
这是搞传销的人的一种诡辩,玩的“张冠李戴、移花接木、指鹿为马”的把戏!什么三商法?简直就是骗人的鬼话!
三商法是相对于一商法和二商法而言的。所谓的三商法也就是分析“以人为店铺,无店铺经营的多层次直销(即传销)”,它是一种人员销售。
传统定义:
一商法它是柜台的形式出现,把产品单一的摆放在柜台里,等待着四面八方的顾客前来购买,它是一种守株待兔的形式,卖得一份产品就获得一份产品的利润,商业学家给它一个很形象的数学表达式,5个10相加,其结果等于50。
由于商业的发展,历史的进步,一商法逐渐跟不上时代的潮流,于是就出现了二商法,它与一商法的不同之处是以公司与员工的形式出现,他们之间是雇佣与被雇佣的关系,由于是雇佣与被雇佣的关系,他们之间就有矛盾的产生,利益的冲突。由于有矛盾的产生,利益的冲突,其效益只达到5%到30%,商业学家也给了它一个很形象的数学表达式,就是10乘以1加10乘以2一直加到10乘以5,其结果等于150。
由于历史的车轮是不断向前运转的,二商法也逐渐跟不上时代的潮流,于是就出现当今全球最先进的卖货方式:三商法。它与二商法的共同之处还是以公司与员工的形式出现,不同之处是由原来雇佣与被雇佣的关系转化为合作的关系,所谓合作就是合得来就合,合不来就找另外一家公司合作。
三商法要比二商法、一商法先进许多许多倍。所谓的三商法也就是以几何倍增加上人际口碑的相传再加上简单而快捷的直达售货所构成的一种新型的卖货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