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承的一个案例分析

2024-12-20 13:3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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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甲和乙是在婚后买了房子,所以不管出资比例多少,其属于婚后夫妻共有财产。而在我国《物权法》中明确规定,夫妻共有财产是共同共有的,而非按份共有,所以一楼的说法纯属扯淡。
既然如此,那么在乙去世后,应有半套房屋被继承。如果说小甲在甲乙婚后年龄尚不满18周岁,或者已满但也与乙成立了抚养关系,即视为一家人。则小甲虽非乙的亲生儿子,一样可继承财产。按照我国民法规定,这种由于再婚形成的继子女也可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也就是说,在乙死后,小甲,小乙,甲,三个人均分乙那半套房屋的遗产。即此时甲占2/3 小甲 1/6 小乙 1/6。
待甲也去世后,甲的房屋由小甲和小乙两人均分,最终二人都占1 /2。

回答2:

假设装修费为5万元,那么甲对房子享有5/6所有权,乙对房子享有1/6所有权。
1、如果甲乙二人与对方的子女存在扶养关系
小甲、小乙、甲原则上平等继承乙的财产,这样,小甲、小乙各享有1/18所有权,甲享有8/9所有权。甲去世后,甲的遗产由小甲、小乙原则上平等继承,则小甲、小乙各享有一半的所有权。
2、如果甲乙二人与对方的子女不存在扶养关系
小乙、甲原则上平等继承乙的财产,这样,小乙享有1/12所有权,甲享有11/12所有权。甲去世后,甲的遗产由小甲继承,则小甲享有11/12所有权。

回答3:

如果该房产属于婚后购买,属于他们夫妻共有财产,甲乙各享有一半的所有权,乙去世,如与小甲没有形成抚养关系,则依照法定继承,小乙和甲有平等继承其遗产的权利

回答4:

房屋属于甲乙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置的,依法属于甲乙夫妻共同财产。乙方去世的,乙的财产份额由甲和乙的儿子共同继承。
甲若干年后也去世的,甲的财产份额由甲的儿子继承、如果甲和小乙形成了事实上的抚养关系的,则小乙也可以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