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刑法定原则的内涵及其价值定位

2025-01-24 16:4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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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罪刑法定原则即行为时,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我国1997年刑法确立了罪刑法定原则。
罪刑法定原则包括两个基本方面:1、积极的罪刑法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罚”;2、消极的罪行法定:“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量刑”。积极的罪刑法定从积极的方面要求,正确地运用刑罚,惩罚犯罪,保护社会;消极的罪行法定基本精神和主要意义是从消极方面限制刑法权的适用,防止国家滥用刑法权侵犯人权,从而确保刑法是善良公民的大宪章,是犯罪人的大宪章。
消极的罪行法定派生以下原则:禁止类推、禁止事后法、禁止习惯法、禁止不定刑、明确性原则。
两个基本方面是对立统一的,价值定位为,运用刑罚惩罚犯罪以保护社会,与约束国家刑罚权以保障人权的对立统一。现代刑法的首要价值和任务是维护个人自由,尽最大可能地保护和保障个人自由,同时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特殊情况下,当积极方面和消极方面发生冲突时,应以消极方面为优先考虑,在此前提下寻求个人自由与社会秩序的统一。

回答2:

一楼的,这道题是不是他的作业呀?你回答得挺好,不过作业应该让他自己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