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嫁出去的女儿,户口还在娘家,有无权利享受村中卖地分钱

2024-12-29 15:4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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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出嫁女户口未迁出的,仍属于本村村民,依法享有取得土地补偿款的权利。
  《最高法院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的司法解释》  
  第二十四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但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政府规章对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回答2:

只要是户口还在,在法律上你应该享有权利,但是有些村规民约规定不给,你可以找书记协调,最后你还是不满意可以起诉,你一定能赢,但是能不能拿到手就不好说了。

回答3:

没有,户口不在村里,凭什么给她分?一般村里卖地分钱,有两种模式,按户口或者按人头。后者现在很少了,这次就别指望了。

当然,看当地村民的野蛮程度,有些时候,野蛮一点或多或少能得点好处……

回答4:

只要你的户籍在村上,那么你就是村集体成员,当然有权利分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