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即将要到期,公司不想续签了,是否需要提前30日书面通知员工?不通知是否会有法律风险?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需要不需要与员工续签,要视劳动关系的情况而定:如果双方在劳动合同到期时已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中“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除劳动者不同意外,双方就应当续签,并且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否则视为违法终止,公司应当根据劳动者的选择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如果未满足需要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我们认为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即告终止,用人单位无需另行提前通知。因为从法律理论上来说,劳动合同期限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合同双方对于劳动合同何时到期都应是明确知晓的,而根据法律规定如果用人单位要续签劳动合同的,则需在劳动合同期满前30天通知劳动者并续签劳动合同,那反过来说单位不续签的,则无需通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三条 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四条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需要。劳动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需要提前一个月告知员工。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劳动者提出不续签的,没有经济补偿金。
法律分析
劳动合同期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劳动合同,并在劳动合同期满前办理续订手续。劳动合同到期后,如果用人单位未办理终止劳动合同的手续,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就形成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后,用人单位是无权随时终止劳动合同的。合同到期后,公司强行辞退需要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特别是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一年支付两个月工资。劳动合同到期前,用人单位应当提前三十天通知劳动者是终止劳动合同还是续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终止后,经双方协商一致,还可重新订立劳动合同。续订劳动合同的基本要求和订立劳动合同一样,应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经当事人双方协商同意延续劳动合同的,应当在合同期满前十五日内办理续延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只有在《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的三种情形下,用人单位才承担支付“代通金”的法律义务,其他形式的解除合同以及终止合同的情况,单位都无须支付“代通金”。
需要注意的是,法律、法规以及地方规定应当提前通知而用人单位没有提前通知的情况下,需要支付“代通金”。而关于劳动合同续签,是否要提前通知,法律法规都没有明确规定,因此用人单位并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的义务。
合同到期可以不再续签,但如果是公司提出不再续签,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标准是每工作1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工资按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
如果您既不是三期妇女,也不处于医疗期,也不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标准,那么该公司通知您劳动合同到期终止,您无法获得经济补偿金!
----上海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