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事的。1万元以上也不算多,在实务中,行贿人一般很少定罪处罚的。但是要行贿人作证人作口供指证受贿。你朋友现在出来了,说明他已经作口供了,以后他的任务就是检察院随叫随到做口供。但是如果你朋友不指证犯罪,又被查证行贿事实属实的话,嘿嘿,可能就出不来了,就治他行贿了
行贿不一定够罪的,需要达到一定数额或情节。
根据1999年9月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市施行的《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的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行贿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
2、行贿数额不满1万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为谋取非法利益而行贿的;
(2)向3人以上行贿的;
(3)向党政领导、司法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行贿的;
(4)致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已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所以,从检察院回来并不能说明什么,既不能说明他是否供述你的朋友,也不能说明他没指认你的朋友。
所以,你们最好不要过去,避嫌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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