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动合同法对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法定,只有符合《劳动合同法》第36条、39条、40条、41条的情形 ,且没有第42条的情形,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除此以外的解除,都属于非法 解除劳动 合同;
2、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劳动者赔偿金,赔偿金标准为经济补偿金的二倍;
3、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 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 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兄弟用过苦肉计么,打断腿。
工伤
病假
给公司捣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