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借钱不还,超过两年法院受理吗?

2024-11-27 10:4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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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会受理。不管是否超过两年,你们之间借贷关系始终存在,你起诉符合立案条件,法院就必须受理,只是如果借条有约定借款期限,诉讼时效为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但是如果对方没有提出时效抗辩的,法院不会直接裁判;如果没有约定期限,诉讼时效为二十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三条 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不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释明及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
《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限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回答2:

2年内有证据表明催过款,法院可受理。
欠款到期后,如果超过2年没有向债务人主张还款的话,就会超过诉讼时效。
当然,如果你有证据证明在欠款到期后曾向债务人催还的话,则诉讼时效在你最后一次催款时,向后推移2年,以此类推。
以下经验供参考:
1.让债务人基于道德的要求还钱,法律上是支持过诉讼时效后债务人自愿履行债务的。
2.是否符合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除了主张权利,即所说的追讨,还有曾经的起诉;债务人曾经向债权人要求延期给付、提供担保、支付租金等等,也是可以中断;另外,债权人曾经和担保人、代理人、财产管理人主张也视为主张权利)
3.尽量找到证据,例如电话记录、证人、签的文件,等等。

回答3:

距离你们约定的还钱日期超过了两年的。

法院会受理,但是对方一旦提出了时效的问题,你就不能胜诉了,也就是不能要回钱了。

回答4:

法院受理,如果超过诉讼时效的,会丧失胜诉权。

回答5:

没有还款期限的借条,诉讼时效最长为20年;而没有履行期限的欠条,诉讼时效是在欠条出具起两年。

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债权人最近一次要求债务人还债的日期算起;超过两年,不予保护。两年内债务人未还债的,债权人可以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两年内债务人未还,债权人既没有要求债务人还债,也未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超过诉讼时效,人民法院不予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