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与看守所对于剩余1年徒刑罪犯的管理权限

2024-11-03 23:00:39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在不托关系的基础上,按照规定,判处1年以下有期徒刑和剩余刑期不足1年的,由所在看守所代为执行。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像你所说的,一个剩余不到一年,另一个一年多,那么不到一年的这个留在看守所,那个剩下一年多的要送到监狱去服刑。
希望我的回到对你有帮助。

回答2:

专业语言我已经忘的差不多了 我就不特意上网查了 这个希望你谅解```
象你说的这种可能原则上是的不足一年的在看守所,一年3个月的被送去监狱,但是现实毕竟不是原则,象上面所说找找人就留下来,这个是一定的,还有就是你不人他也未必被送到监狱, 因为把他送到监狱会消耗很大的人力财力,你们当地的公安机关也是人,他们谁也不愿意跑这个 所以就有可能在看守所了,还有就是看守所里一样有剩余1年以上的,因为那个法律只是一个规定,个建议,最后怎么落实是要看你当地的执行机关.不是一定要送礼找人的,如果你们那真就特别严,送礼找人也不好使的,一个刑期1年以上的人,在哪都要有档案的,纪录的,上面来人查的话是很容易被发现的.

回答3:

这个需要关系。原则是这样的。但现实会让你很失望`

回答4:

如果不拖关系,就会是你所说的1年以内在看守所,1年零3个月去监狱。这种情况随便找找关系 甲乙就可以在一起的。为的不就是 互相有个照应,家人探监方便吗。

回答5:

一年以下的或判好剩余一年时间的都在看守所!你说的情况肯定是在看守所!不用转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