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的做法是不合理的。由于租赁在先,买卖在后,房屋买卖不破租赁,即使房东把房屋卖掉,租赁合同仍然是有效的。原房东卖房时,有没有提前通知,如果没有提前通知,那也是不合法,侵犯了优先购买权。要是想买下这个店铺,可以起诉撤销房东的买卖合同,如果不想买就算了,但是有权利继续经营,新房东无权要求搬走。
法律分析
虽然房东侵犯了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之前可以以此向法院申请房东买卖店面的行为无效。(一)如果合同没有到期,出租房屋归第三方所有,可以继续依据这个合同继续租赁,这是民法的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二)如果合同已经到期,则双方的合同权利义务已经履行完毕,房东可以不再续签,并不用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果房屋归第三方,只要与第三方协商,把房屋出租继续使用。(三)房屋租赁合同到期自动终止。如果还要续签,需要双方重新协商。如协商不成,承租人应当搬离,并清理房屋,交还出租人。出租人有决定是否续签与否的权利。承租人只能与其协商处理续签事宜,无权强迫房东续签。续签应该与所有权人续签,也就是说没有过户前应该与房东续签,这样不存在风险,因为即便之后发生了所有权变动,依然可以继续租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 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你好,根据你的表述,房东的做法是不合理的,不知道你们合同上是怎么约定的。如果这一点没有约定也是没有多大关系的,第一,由于你租赁在先,买卖在后,合同法规定,房屋买卖不破租赁,就是说,即使房东把房屋卖掉,你们的租赁合同仍然是有效的。第二,原房东卖房时,有没有提前通知你,如果没有提前通知你的话,那也是不合法的,他侵犯了你的优先购买权。你要是想买下这个店铺,可以起诉撤销房东的买卖合同,这是你的权利,如果你不想买就算了,但是你有权利继续经营,新房东无权要求你搬走。除非新房东满足你的要求。
法律上有“买卖不破租赁”的规则,即——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因此,即使房子转手,你的租赁权也是受法律保护的。出租人依法由原来的房东变更为隔壁商户。
你可以依据与原来房东的租赁合同约定的条件,要求隔壁商户继续向你出租该商铺,直到八年的租赁期限结束。
如果对方执意让你搬走,你有权要求对方赔偿合同剩余期限的租金,以及装修物的残值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