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个小厂上班,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口头约定做到年底,压40天的工资,但每个月都不按时发,现在12月...

2024-12-29 17:18:25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可以走,不给钱可以告他,如果有证据还可以要他两倍工资,你自己可以看看劳动法的呢,要多知法哦。

回答2:

只要有证据,肯定能告赢。当然,为了使你的利益最大化,你还是应该注意一下法律的规定。

回答3:

没签订合同的,你随时可以终止劳动关系,并要求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经济补偿金和补缴社会保险等。《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该在劳动者入职后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没有签订的应该支付双倍工资,超过一年未签订的视为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与工厂协商不成的话,可以去劳动局仲裁

回答4:

你直接去劳动局告就行,能赢的,就算没有劳动合同,但是你确实在他们厂里上过班,所有会有一些证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