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刑事诉讼程序规定上的时限,这样情况早已经消案了。
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这个看你故意伤害的程度了
刑法有以下规定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过去这么多年了 何必再提起。
不要患得患失 淡定。
如果你确实把人打伤了,不管是轻伤还是重伤,既然已经过了10年,就不要再提这事了,免得拔出萝卜带出泥。只要立了案,就不受追诉期的限制,随时可以追诉。
立案以后就已经追溯了,不可能过追溯期了,这样的事情如果没有绝对把握最好别去自找麻烦
别去管那个销案了。
没事上门找抽去么?
你不找或者再别犯事,这个案子基本就沉淀在哪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