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目前,法院对于彩礼的判定是比较混乱的,但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
《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可以解除婚约,订婚不是法定的结婚程序。
彩礼可以退还,你们在一起生活的时间比较短。
在你没有领取结婚证之前,婚姻是没有任何法律的,彩礼只是民间风俗习惯,如果如果男家无理退婚,女家不愿退还你是没办法的,除非有收据之类的凭证可以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