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俗文化是重要的旅游资源
民俗即民间风俗习惯,是广大中下层劳动人民所创造的民间文化,包括饮食、服饰、居住、节日、民间歌舞等各方面的民俗风情。旅游学的理论一般把旅游资源分为民俗文化旅游资源和人文旅游资源两大类,其中,民俗文化旅游资源和历史文化旅游资源共同构成人文旅游资源。
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56个民族共同创造了祖国悠久的历史和灿烂的文化。汉族和各少数民族的服饰饮食、婚葬嫁娶、待客礼仪、节庆游乐、民族工艺、建筑形式等等,都各有特色,形成了我国丰富多彩的民俗文化景观。这些民俗文化现象,以其丰富的内容,浓厚的地方色彩,鲜明的民族特点,吸引着大量的国内外游客,构成我国民俗旅游开发的丰富资源,具有极高的旅游价值。
民俗旅游是一种高层次的文化旅游,由于它满足了游客“求新、求异、求乐、求知”的心理需求,成为旅游行为和旅游开发的重要内容之一。国内一次抽样调查表明,来华美国游客中主要目的是欣赏名胜古迹的占26%,而对中国人的生活方式、风土人情最感兴趣的占56.7%。目前,无论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民俗旅游均已蓬勃发展:北美的“活人博物馆”通过仿照当年格式建造的房屋、棚圈、碉堡、果园组成的“移民村”,再现了几百年前欧洲抵美移民的生活,劳动和风俗习惯;科特迪瓦利用其独特精巧的人造面具表现其传统文化,还举办了全国舞蹈节;突尼斯根据西方游客喜欢猎奇的心理,利用本国土著居民的村落古迹、山洞住宅、民族服饰和车马游玩等民俗文化来发展旅游业,已成为非洲和阿拉伯国家中的旅游大国。在国内,深圳中国民俗文化村汇集了全国几十个民族的灿烂文化,昆明云南民族村也展示了云南25个少数民族的风俗,山东省长山岛“渔家文化”以及广东岭南文化、客家文化和连南瑶族风情的旅游开发,也是目前的关注热点。因此,对民俗文化的旅游开发进行研究已成为一个十分重要的课题。
2.民俗文化旅游开发的五种模式
通过对民俗文化的丰富内涵进行精选和加工,激发人们前来观赏民俗、了解文化的旅游开发行为,可以概括为五种模式:
2.1集锦荟萃式
指将散布于一定地域范围内的典型民俗集中于一个主题公园内表现出来,如深圳中国民俗文化村和美国佛罗里达州锦绣中华、北京中华民族村集中表现了中国的民族民俗文化,台湾九族文化村集中表现了高山族、格鲁族等分布于台湾附近的九个民族的民俗文化,云南民族文化村集中表现了云南少数民族的民俗文化。这一模式的优点是可以让游客用很短的时间,走很少的路程就领略到原本花很长时间、走很长路程才能了解到的民俗文化,其缺点是在复制加工过程中会损失很多原有的民俗文化内涵,如果建设态度不够严谨,可能会歪曲民俗文化。
2.2复古再现式
它是对现已消失的民俗文化通过信息搜集、整理、建设、再现,让游客了解过去的民俗文化。如美国的“活人博物馆”中,员工作为几百年的抵美“移民”而出现,身着十七世纪美国劳动人民的服饰,向游客表演了用方形的扁担挑水,用原始农具耕作,用独轮车运输等古老的传统习俗以及各种民间舞蹈,吸引了大量的国内外游客。杭州和香港的宋城,无锡的唐城、吴文化公园,滨州市孙武公园也属此类。优点是可以令时光“倒流”,满足游客原本不能实现的愿望,但也存在着与集锦荟萃式共同的缺点。
以上两种形式可以归并为一个大类,即博物馆类,以丰富的民俗文化知识为特征,其员工都是专门的旅游业从业人员。
2.3原生自然式
它是在一个民俗文化相对丰富的地域中选择一个最为典型、交通也比较便利的村落对旅游者展开宣传,以村民的自然生活生产和村落的自然形态为旅游内容,除了必要的基础设施建设外几乎没有加工改造,如广东连南三排瑶寨,其优点是投资很少,让游客有真实感,能自然与当地居民交流,甚至亲身参与劳作,有很大的活动自由度,缺点是难以将旅游开发带来的利益公平的分配给村民,村民的正常生产生活受到干扰后可能产生抵触或不合作,难以保证村民们在接待游客时保持热情、友好、不惟利是图。
2.4主题附会式
指将民俗文化主题与某一特定功能的旅游业设施结合起来,形成相得益彰的效果,如苏州名园“网师”传统上仅白天对外开放,让游人欣赏江南园林的造园艺术和文化内涵,夜间不对外开放,但近期“网师”推出了“古典夜园”活动,利用园内各厅堂分别表现一两段苏州评弹、昆曲等各种各种类型的民俗文化艺术,游客同时可以领略苏州园林在夜景下的意境,很受好评。
2.5短期表现式
以上四种模式均为长期存在、旅游者可随时前往欣赏的旅游开发形式。但也有一些特定的民俗文化,只存在很短时间,激发短暂的旅游人流。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出于民族民俗传统的节庆活动,如蒙古的“那达慕”大会、回族的“古尔邦节”、白族和彝族的“火把节”等,其本意并非为了发展生态旅游业,故不会常年存在,但在节庆期间会吸引大量的旅游者;二是流动性的民俗文化表演活动,如贵州组织民间表演队到国外演出松桃苗族花鼓、滩堂戏、下火海等,展现了民间文化的艺术风采,每到一处也吸引了不少外国民众远途而来欣赏(这本身即是旅游行为)进而吸引游客前往贵州旅游。
3.民俗文化旅游开发的两大原则
3.1民俗文化旅游开发的文化保存原则
旅游开发一方面本身存在着扭曲的反映文化与真实的反映文化的差别,更重要的是,它必将干扰民俗文化原有秩序和发展过程,使落后地区受到旅游者的外来文化的冲击。当地居民思想行为的混乱和盲目仿效追随将淡化原有文化的特征,进而在长远角度上破坏了旅游资源特征。这种现象目前有不少少数民族地区也已出现,一些旅游村落除了歌舞表演外,日常生活已面目全非,与外界趋同,旅游者求异求职的心理需求得不到满足,旅游点的市场吸引力日趋下降。我们固然要看到,没有一成不变的民俗文化,联合国把横断山区的一个小村落化定位世界民族人文保护区的做法,毕竟不可能推广到各地,也很难保证取得较好的实际效果。我们在旅游开发工作中,所应当做的,一方面是尽量真实地反映民俗文化,对于不同时期的民俗尽量予以时间说明;另一方面是向当地居民宣传教育,除了极少数野蛮的、愚昧无知的民治行为外,民俗文化是没有优劣高下之分的,都是世界文化的优秀组成部分,在经济发展、文化交流的同时,更应保护自己的文化传统,只有民族的才是世界的,失却自己的民俗文化特色,也就基本失去了旅游生命力,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 3.2民俗文化旅游开发的经济效益原则
低效益甚至负效益的旅游开发是不可取的投资行为,对于民俗文化旅游开发而言,其经济效益有两个方面,一是通过饮食、住宿、购物、交通、就业、招商引资等带动地区经济,而是项目自身的经济效益。前者一般只有程度上的差别,后者才是决策关键。因此,民俗文化的旅游开发应慎选区位,尽量依托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规模都比较大的城市,且具体位置予依托城市之间不宜超过1小时车程,与主要客源区尽量在一日游可及的范围内且交通便利。
4.民俗文化旅游开发的重点
十里不同风,百里不同俗。凡有人群聚集的地方就有民俗文化存在。但在全国范围之内几乎找不到一处相同的民俗文化。这就说明各个角落的民俗文化都有自己的特色,正好作为开发民俗旅游的丰富资源。填补我国的旅游空白区。
民俗文化旅游资源开发的重点:一是抓住宗教旅游。宗教活动是民俗活动,牵动着中外男女的视线,宗教活动不是目的,而是一种手段。中国著名的佛山道观以及各种庙会,吸引着千万名旅游者的心,形成了“文化搭台、经贸唱戏”的格局。二是抓住田园式旅游。对于烦腻了高楼大厦、车水马龙的都市生活的城市人来说,通过田园式旅游,来调节一下精神生活。田园式旅游把劳动、生活、科技、文化、知识融为一炉的最好的实践与体验,不仅极富情趣、教益,而且也很浪漫、清雅。
5.民俗文化旅游开发不应作秀
现在不少旅游活动中的民俗开发,很大程度上并不是社会与文化建设的推动造成的,而是来自另一方面的动力,即经济因素,通过吸引眼球以招徕游客,从而拉动消费。
民俗文化不仅仅是用来出售的,它是民众的有序的有文化传统的生活规则。从本质上讲,民俗不是做秀给人看,而是个体自我对生活传统的热爱和对群体生活的参与,体现的是人与社群的和谐关系。安居乐俗是和谐生活的前提,我们的民俗文化建设要以社区群体为中心,而不能一味的用于赚钱。
综上所述,民俗文化旅游开发要因地制宜,发掘特点,不能千篇一律,大同小异。应就地取材,深度挖掘当地的民俗资源,并展现当地的生活现实。这才是民俗文化旅游的根本之道。如潍坊的国际风筝会办的就不错,体现了当地民俗文化的特色,吸引了中外旅游者,扩大了潍坊的知名度,又增加了当地的财政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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