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人殴打后,派出所开了验伤单后,我24小时内把验伤单送到派出所,警察说验伤单无效,请问警察说的对吗

2024-11-04 04:3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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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不对的,如果认为是打架所致,可以向派出所申请作伤情鉴定。也可以向警方说明情况后,医治伤情后再作伤情鉴定。
法律分析
打架是一种行为在法律法规上不一定体现为殴打他人、故意伤害罪,也有可能是寻衅滋事,抢劫等等。这里仅讨论殴打他人、故意伤害罪的殴打行为。首先是动手,只要动手即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的“殴打他人”,还手也是同样触犯(因为正当防卫是刑事诉讼的概念,行政法中没有这一概念),但如果殴打他人造成严重后果(轻伤以上)则涉嫌触犯故意伤害罪(这里还手理论上是可以进行正当防卫的,但实际取证非常困难)故意伤害就是《刑法》调整的范畴了,属于犯罪行为了,依法将受刑事责任。其要求有对对方造成一定伤害的故意或者放任,主观上是故意的,追求或者放任伤害的造成。所以其具有较重的危害性。要求造成的伤害要达到轻伤以上的程度。如果是轻伤,真诚悔罪,对方接受和解,也是可以和解。但是重伤情况的不允许,必须依法追究刑责。伤害不大,不到轻微伤,是民事纠纷,不管对错,没有正当防卫,就是互殴。简言之,没有对错,只看伤势在被人殴打后还手,是否属于互殴,具体得看,是否成立正当防卫。但是若成立正当防卫,需要有防卫认识和防卫意志。在实践中,被人殴打后还手一般情况下也会成立互殴,对于正当防卫的承认较少。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回答2:

说法是不对的。

1、如果认为是打架所致,可以向派出所申请作伤情鉴定。也可以向警方说明情况后,医治伤情后再作伤情鉴定。
2、治疗期间注意保存相关证据,如X光片、诊断证明、医药单据等。
3、根据伤情鉴定结论来追究行凶者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回答3:

说法是不对的。
1、如果认为是打架所致,可以向派出所申请作伤情鉴定。也可以向警方说明情况后,医治伤情后再作伤情鉴定。
2、治疗期间注意保存相关证据,如X光片、诊断证明、医药单据等。
3、根据伤情鉴定结论来追究行凶者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版,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权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回答4:

三种可能
1那警察让被打你的人收买了
2你的伤单不正规 ,开个正规的
3那警察是二b(懒得不想管)
现在警察坏着了
我去签个户口都不给老子

回答5:

只要正规医院医生写明伤情并盖章的就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