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定要的。
孔明灯大多为民间制作产品,没有相关规范与安全使用说明。摊主有向购买者强调安全使用的 义务,不要让购买者在居民区、易燃易爆区域燃点孔明灯。所以,要负连带责任。
依据《火灾事故调查程序规定》(公安部37号令)第二十九条之规定,火灾事故责任人应当承担的责任分为四类:直接责任,间接责任,领导责任,直接领导责任。可能引发的法律后果包括行政法、民法或者刑法上的法律后果。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生产、销售、燃放孔明灯。对非法生产、销售孔明灯的,由工商部门依法查处;对非法销售孔明灯的流动摊贩及为流动摊贩提供经营场所的,由城市监察管理部门依法查处。
若因燃放孔明灯引起火灾事故,燃放者可能会因此触犯《刑法》,构成失火罪,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或将被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如果不是质量问题并且在销售时也有告知注意事项,那么由于当事人使用不当造成一切不良后果,你不用承担责任。
在销售之后,有使用说明、注意事项,不是产品的质量问题,可以不付法律责任!!
呵呵,地方消防和市政对这一块的管理目前很不明确。据我所知,对孔明灯的态度各不相同,消防、公安、民航都是比较反对的。
不过既然大家都在卖、都在买,凑个热闹也无妨,真要是有人因为买了你的孔明灯引起火灾了,如楼上所说,只要是正规厂家生产的,你无需承担责任。
但是,现今市场上的孔明灯,有几个是正规生产厂家出来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