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能开旅行社吗?

想开私人旅行社,有什么高招?
2024-11-29 13:54:19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个人可以开旅行社。

根据《旅行社管理条例》当中的第六条规定,申请请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应当取得企业法人资格,并且注册资本不少于30万元。

申请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委托的设区的市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并提交符合本条例第六条规定的相关证明文件。受理申请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予以许可的,向申请人颁发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不予许可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扩展资料:

根据《旅行社管理条例》当中的第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使用旅行社的质量保证金:

1、旅行社违反旅游合同约定,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经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查证属实的;

2、旅行社因解散、破产或者其他原因造成旅游者预交旅游费用损失的。

并且行社自交纳或者补足质量保证金之日起三年内未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罚款以上处罚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将旅行社质量保证金的交存数额降低50%,并向社会公告。旅行社可凭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凭证减少其质量保证金。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旅行社管理条例

回答2:

按照旅行社的行内话来说,8月中旬到9月中旬是一年中的淡季。此时,放暑假的学生已乖乖地回到家中准备开学事宜,想出去的不少游客索性等到“十一”黄金周再出行。记者昨天从沪上各大旅行社获悉,推新线和降游价成为他们“度淡”的两大法宝。

天天旅行社推出的临安新景“双休日之旅”本周日推出280元特价,价格下调了近百元,而原本卖6000多元的丝绸之路7日游本月只卖5000多元。春秋国旅国内部经理任建竹向记者介绍,尽管1490元的4夜5天海南游卖得较火,但为了给淡季市场来点刺激,在价格上还是硬降低了近300元,以期得到游客的青睐。此外,大众等旅行社在淡季中坚持特价销售,如千岛湖、莫干山、新昌等游线均只售200多元。

除了以低价吸引游客,不少旅行社还从开掘新线上争夺市场。上航假期旅行社副总经理邬烈明告诉记者,针对7月份海南游热销的态势,上航假期重点开发了“三亚自由人”游,住宿五星级宾馆的周末双飞游得到了许多白领的垂青,他们最近推出的贵阳黄果树―青岩古镇双飞游、新疆喀纳斯湖生态游在价格上十分优惠,引来了不少探险客。而在出境游中,来自中旅、锦江等旅行社的消息称:热浪岛、兰卡威等度假新线在8月销售排行榜中名列前茅。锦江旅行社出境部经理王芳向记者透露,最近开发的文莱―沙巴豪华游、马尔代夫等神仙伴侣休闲游等引起了高端游客的积极响应,成为淡季中的热门线路。

回答3:

当然可以,但是必备的手续可不能少。。

回答4:

可以!挂靠!

回答5:

  第二章 旅行社的设立条件
  第九条 设立旅行社,应当按照《条例》的规定交纳旅行社质量保证金(以下简称质量保证金)。
  交纳质量保证金,按照国家旅游局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 设立国际旅行社,应当具有下述任职资格的经营管理人员:
  (一) 持有国家旅游局颁发的《旅行社经理资格证书》的总经理1名;
  (二) 持有国家旅游局颁发的《旅行社经理资格证书》的部门经理至少3名;
  (三) 取得会计师以上职称的专职财会人员。
  第十一条 设立国内旅行社,应当具有下述任职资格的经营管理人员:
  (一) 持有国家旅游局颁发的《旅行社经理资格证书》的总经理1名;
  (二) 持有国家旅游局颁发的《旅行社经理资格证书》的部门经理至少2名;
  (三) 取得助理会计师以上职称的专职财会人员。
  第十二条 旅行社经理资格的规定,由国家旅游局另行制定。
  第十三条 设立国际旅行社,应当具备下述规定的营业场所和经营设施:
  (一) 足够的营业用房;
  (二) 传真机、直线电话、电子计算机等办公设备;
  (三) 具备与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联网的条件;
  (四) 业务用汽车等。
  第十四条 设立国内旅行社,应当具备下述规定的营业场所和经营设施:
  (一) 足够的营业用房;
  (二) 传真机、直线电话、电子计算机等办公设备;
  (三) 具备与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联网的条件。
  第十五条 申请设立旅行社,应当按照本章前述各条的规定,将出资证明、交纳质量保证金承诺书、总经理和部门经理的资格证书、营业场所和经营设施等有关证明文件,报送接受申请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