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调解,证明派出所没有追究的意思。当然如果派出所故意阴你你也没办法,他们可以将案件移交检察机关由检察机关起诉。
没有期限,只有在移交给检察机关后才有期限。
有伤残鉴定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对方故意伤害并要求赔偿,这是自诉案件,依据刑法,法院可以判处对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根据:
《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二条
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本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
第一百七十三条
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在诉讼过程中,可以对自诉人提起反诉。反诉适用自诉的规定。
轻伤案件属于刑事自诉,由受害者自己起诉,不移交到检察院。是否还可以再到法院起诉追究刑事责任,要看调解协议的内容,你可以在百度搜下110,在出来的网站找律师问问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