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所困扰的问题现提供以下解答:
一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当年你们四姐妹出资购买房屋给父母且户主是写的母亲的名字
性质上属于赠与。那么房产是父母的共同财产。
二 虽然户主是您母亲的名字,但是过户仍然需要得到您父亲的同意才可以
三 如果父亲也同意过户给你妹妹。那么你和你姐姐得不到。因为这不是遗产
希望我的答案对您有所帮助,祝好运!
补充:赡养费只能由父母要,你不能要求她们给你赡养费。法律上没有可行办法,只有姐妹协商给你补偿一些
既然房子在母亲名下,您母亲有权利对其作出处分,给予谁不给予谁这是您母亲的权利。
而这房子是你们共同购买的,如果有当时出资的情况可以证明的话,可以向您母亲主张还款,这属于你们和您母亲的债权债务问题。
这是两个性质不同的法律关系。
母亲有权赠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