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这方面,法律没有强制性的规定,主要看你和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之间对此有无约定。如果无约定,可以查一下你们当地的工资支付条例上的相关规定。工资一般都是指工资总额,包括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
已然扣除900,再按3000除22计算肯定不合理。不过,你可能为了那点不合理和老板吵吗?可以和劳工部说说,看有没有搞错,如果大家都这样扣,才几天,没有什么损失,不值得.....
还算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