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2006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实验区)语文 答案

2024-12-18 13:4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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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品德

一、考试指导思想

初中毕业思想品德学业考试是依据《全日制义务教育思想品德课程标准(实验稿)》(以下简称《课程标准》)进行的义务教育阶段思想品德学科的终结性考试。考试应有利于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推进素质教育;有利于体现九年义务教育的性质,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有利于思想品德课程改革,提高思想品德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形成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初中毕业思想品德学业考试要体现思想品德课程改革的基本理念,有利于学生提高道德素质,形成健康的心理品质,树立法律意识,增强社会责任感和社会实践能力,形成基本的善恶、是非观念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要坚持能力立意和教育价值立意的命题原则,落实“情感、态度、价值观”“能力”“知识”的课程目标,既要重视考查学生道德、心理健康、法律和国情教育等方面基本知识的掌握情况,又要考查学生在具体情景中运用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更要关注学生在运用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过程中体现出的情感、态度、价值观;要注重与社会实际和学生生活的联系,体现时代性,符合学生的年龄特征和认知水平,符合本地思想品德课教学的实际。

二、考试内容和要求

依据《课程标准》内容标准的要求和学科特点,初中毕业思想品德学业考试内容整合为四大领域,共十大主题和年度间国内外重大时事。相关考试内容的能力目标由低到高分为识记、理解、运用三个层次,前一个层次是后面各层次的基础,较高层次的要求包含了较低层次的要求。识记是对有关的事实、概念、原理或观点的再现或再认;理解是在识记的基础上,对有关知识进行转换、说明、解释或推理;运用是在理解的基础上进行归纳、综合、探究、实践的能力。根据思想品德学科特点和学生良好思想品德的形成规律,对部分内容提出了情感、态度、价值观的目标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