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法律规定,合同到期,用人单位选择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是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工资的经济补偿,您可以得到两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当然如果您个人原因不续签合同的除外。
如果合同到期,没有续签劳动合同,但是劳动者继续提供劳动,用人单位接受的,则双方之间成立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从第二月起应当支付双倍工资报酬,满一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建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满一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建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不要急最好是1年不找你签
1、如未签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你有权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经济补偿;
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你在提前30日书面通知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无须赔偿;
3、如未付工资违法,根据《劳动合同法》的四十六条,你有权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4、如未交社保,可以要求单位补缴;
5、如单位拒绝,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1、公司拒不续签而离开公司可以要求2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2、不续签而继续工作依法视为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不能要求双倍工资,希望能正视这个问题,别以为别人说可以符合你心意而只相信别人,你可以去劳动部门问问,有法律明确规定的;
3、如未交社保,可以要求单位补缴;
按照法律规定,合同到期,用人单位选择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是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工资的经济补偿,您可以得到两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当然如果您个人原因不续签合同的除外。
如果合同到期,没有续签劳动合同,但是劳动者继续提供劳动,用人单位接受的,则双方之间成立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从第二月起应当支付双倍工资报酬,满一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建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