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遗嘱的,按照遗嘱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扩展资料
法律对遗嘱的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十六条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第十七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十八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首先尊重老人的遗嘱,同时也要考虑原告的诉讼的理由,例如:
1,老人遗嘱的真实性
2,老人的遗嘱内容是否超越老人自身的权限,(象这样的事情有 : 写遗嘱的当时房屋和土地使用证是全家5口人的份额,如果这个房屋没有变化履行遗嘱是对的,如果国家对房屋占用按照居住人员安置房屋和占地有变动,由此该房屋就有其他人员的份额)
不知老人的房子敢得时间,是否在后老伴结婚时就有。
如在后老伴结婚时就有的话,这个遗嘱就是有效的,但应给老伴保留必要的份额,而不是说她有多少个子女。
首先肯定是遗嘱第一了,接下来要做的就是要证明那些财产与这个后老伴没有关系,向法院出示这方面的证据,特别是你的老人病重时候不来看望,这一点很重要,因为在遗产中,就算亲生子女在父母病重时候故意不来的,法院在分遗产后也会酌情少给他们分的。这方面还是尽量咨询更专业的人士,咨询的话,有一些是不收钱的
按照法律规定,子女可以自由处置的自己的财产,因此公民可以通过遗嘱将自己财产确定给个别子女继承。
不过你需要考虑一下,老人遗嘱中处分的财产是否完全属于其个人所有,如果财产属于老人在婚姻期间获得的,则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继承的情况下应当首先区分出侯老伴的财产份额,剩余部分才可以作为老人的财产用于继承。
如果房屋属于老人个人的财产,则财产按照老人的遗嘱进行继承,侯老伴的子女没有权利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