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书生效证明一般是在一审判决后,双方在上诉期满后均未提起上诉,由出具判决的法院出的一个证明,证明此判决已经正式生效。 一般是拿这个证明到执行庭申请强制执行用的。 直接与承办法官或书记员联系就可以了。
法律文书是司法行政机关及当事人、律师等在解决诉讼和非讼案件时使用的文书,也包括司法机关的非规范性文件。包括规范性和非规范性两种。法律文书是指我国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检察院、法院、监狱或劳改机关以及公证机关、仲裁机关依法制作的处理各类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案件的法律文书和案件当事人、律师及律师事务所自书或代书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文书的总称。
一般审理期限是6个月,案情复杂的可以在一年之内,所以时间上应该是可以的,法官告诉你对方不上诉,但是结果对方上诉了,这是法官的失误,但是被告绝对有在法定期限内上诉的权利,所里这个生效证明肯定是无效的,还有一个问题,就是法院的判决书要送达到本人手上或者诉讼代理人手上,交给同事,这是不合法的
一审的法律文书没生效,按规定15天上诉时间到了文书就应该生效,但是比如对方在最后一天邮寄上诉状给上一级法院这样的情况,这个法官是不可能知道的。让你去办生效证明也无可厚非。
如果法官清楚对方是否上诉,那你才完了。
你可以去查,上诉的立案日期。
有的法院,上诉立案是不经过一审法官的,一审法官未必都清楚上诉的具体时间。
上诉了,一审判决不生效。
一般审理期限是6个月,案情复杂的可以在一年之内,所以时间上应该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