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三级资质标准:
1、企业近10年来承担过下列7项中的3项以上工程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30万吨/年以上铁矿采、选工程;
(2)30万吨/年以上有色砂矿或10万吨/年以上有色脉矿采、选工程;
(3)15万吨/年以上煤矿工程;
(4)20万吨/年以上磷矿、硫铁矿工程;
(5)5万吨/年以上石膏矿、石英矿或30万吨/年以上石灰石矿工程;
(6)40 00米以上巷道工程,或30万立方米以上剥离量露天矿工程;
(7)单项合同额800万元以上矿山主体工程。
2、企业经理具有;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会计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5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30人;
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0人。
企业具有的三级资质以上项目经理不少于10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8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1000万元以上。
4、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3000万元以上。
5、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
承包工程范围:
特级企业:可承担各类矿山工程的施工。
一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各类矿山工程的施工。
二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矿山工程的施工:100万吨/年及以下铁矿采、选工程;100万吨/年及以下有色砂矿和60万吨/年及以下有色脉矿采、选工程;120万吨/年及以下煤矿和300万吨/年及以下洗煤工程;60万吨/年及以下磷矿、硫铁矿和30万吨/年及以下铀矿工程;20万吨/年及以下石膏矿、石英矿和70万吨/年及以下石灰石矿等建材矿山工程;10000米及以下巷道工程,80万立方米及以下剥离量露天矿工程,100万吨及以下尾矿库工程;单项合同额不超过3000万元的矿山主体工程。
三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矿山工程的施工:60万吨/年及以下铁矿采、选工程;60万吨/年及以下有色砂矿和30万吨/年及以下有色脉矿采、选工程;45万吨/年及以下煤矿和150万吨/年及以下洗煤工程;30万吨/年及以下磷矿、硫铁矿和20万吨/年及以下铀矿工程;10万吨/年及以下石膏矿、石英矿和40万吨/年及以下石灰石矿等建材矿山工程;6000米及以下的巷道工程,60万立方米及以下剥离量的露天矿工程;单项合同额不超过1500万元的矿山主体工程。
办理资质所需要提供的材料
一、营业执照副本 复印件
二、企业机构代码 复印件
三、税务登记证 复印件
四、公司章程 复印件
五、房屋租赁合同 复印件
六、验资报告 复印件
七、企业法人、财务负责人、经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任命文件;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照片5张一寸
八、项目经理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照片5张; (能代表该工程项目业绩的施工合同; 担任该项目负责人的证明文件;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或工程质量安全评价证明。
九、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及经济管理人员职称证;毕业证;身份证;聘用合同等。
十、企业所有相关工程技术人员及经济管理人员的养老保险。
十一、施工机械及质量检测设备购买发票、调拨单、设备台帐等。
十二、代表工程资料(中标通知、设计总图、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备案表;如以上资料不能反映工程的技术指标,企业还应提供能反映工程技术指标的设计图纸、施工许可证、工程量清单、工程结算等有关证明材料。达不到《标准》要求的工程不能作为代表工程)。
十三、企业近3年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新成立企业不提供)。
十四、企业统计报表(最新年度C101表及近3年C102、C103表。(建设部、国家统计局统计报表,新成立企业不提供)。
十五、加工厂房房产证或租赁合同。(按《标准》要求提供,《标准》未明确要求的不提供)
十六、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证明文件、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