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的他是指哪一个驾驶人?是摩托车驾驶人吗?如果是,摩托车驾驶人负事故同等责任,且系无证驾驶,摩托车也是应报废的车辆,事故造成一人死亡,摩托车驾驶员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参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
交通事故除非警察认定肇事方有故意撞死被害人的行为,认定书认定双方同等责任,一般就是交通肇事罪没有刑事责任。
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且承担主责以上的,才能成立交通肇事罪,因为承担同等责任,所以不成立交通肇事罪。
采纳谢谢
责任同等造成的交通死亡事故,构不成刑事责任。你妈被撞身亡,对方承担50%的责任,赔偿也只能赔付50%。
交警队只是对事故进行认定,具体判刑的话, 需要由检察院移交到法院来进行判定一般这种肯定有实体刑的。假如说取得死者家属谅解的话,那就有可能不用坐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