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几年前就倒塌了,一个你又重建。嗯,这个问题的话,你可以那你用在建房子里的钱的收据啊,反正所有证据你可以留在手里啊,然后还有一个就是你可以要求你的账户或者你的婆婆把那个。房产证上加上你的名字。还有就是结了婚以后你和你的丈夫。嗯,所有的东西都是为婚后财产都是共有的。但是你的房产证上的。名字是婆婆的话,那你只有跟他好好商量,把你的名字加上去,因为毕竟是你花的钱,重新修建的。
像你这种情况,你就得跟婆婆好好的商量一下,婆婆有几个子女,如果就你们自己的话,他就应该把房产证改在你们的名下,改在你丈夫的名下,你们建房子就可以了,如果他要是不同意的话,你们这个房子也见不了了,我想没有老人不心疼子女的,如果他要是孩子多,那也没办法,对不对?这个咱们就不能怪罪老人了,如果就你们自己的话,他应该能同意,会同意给你们,如果她同意了,你们盖上房子以后好好的对待老人吧,好好的孝敬她,让她过好晚年,他不也很高兴的吗?
房产证是你婆婆的名字,土地证是你丈夫的名字,这个只要你没和你丈夫离婚,这都是你们的共同财产,你和你婆婆商量,这房我盖,看这房以后归谁,看你婆怎么说,达成共识,现在房产证能改名,你去拿上房产证去当地派出所改了就行。
房权证是婆婆的名字,土地是我丈夫的名字,房子几年前倒塌了重新建,房子既然倒塌了剩下来的是空地,重新建设房子房产权狠定是属于自己的,因此土地证是自己丈夫的名字,重新建设房子的资金是自己的,所以重新建房办理房产证应该填写自己和丈夫的名字。
房子已经塌了,也就是不存在了,原房产证也就自动作废了,你可以拿着你丈夫名字的土地使用证,去当地乡镇级的土地所,办一个准建证,等房子建成后,直接办一个你丈夫名字的房权(产)证就可以了。